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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新风机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工业配套风机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8年04月19日
浙江明新风机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工业配套风机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明新风机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工业配套风机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通用设备制造业
  建设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春潮路208号厂区内
  建设规模:拟投资9000万元,购置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春潮路208号(上虞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的工业厂房(即利用原建筑面积约13259.56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和改建后建筑面积约2635.04平方米的工业厂房),购置数控机床、焊接设备、打磨设备、喷漆及废气处理装置等设备,建设形成年产10万台工业配套风机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方位
厂界最近距离
规模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徐家塘村
SE
~300m
~1180p
一般
(GB3095-2012)二级
新楼下村
~430m
~1052p
一般
越爱村
~760m
~880p
一般
梁巷村
~1400m
~1264p
一般
闰土嘉和园
~1600m
~57幢
一般
西郊花园
~1900m
~36幢
一般
城市花园
~2000m
~100幢
一般
锦江玫瑰园
E
~750m
~29幢
一般
新建庄村
S
~1200m
~2187p
一般
贺盘村
SW
~1000m
~852p
一般
高田头村
~1100m
~524p
一般
茅家村
~1950m
~1335p
一般
红星村
~2000m
~1000p
一般
西湖村
W
~285m
~532p
一般
外五甲村
NW
~1700m
~715p
一般
光明村*
N
~110m
~3302p
敏感
上虞春江花城
~720m
~12幢
一般
上虞外国语学校
NE
~680m
8幢
一般
上虞滨江小学
~700m
~1300p
一般
滨江众鑫苑
~800m
~15幢
一般
博文新村
~1000m
~45幢
一般
地表水
西湖闸河
W
~180m
小河
一般
(GB3838-2002)III类
杭甬运河
~790m
小河
一般
曹娥江
N
~1300m
中河
一般
声环境
光明村*
N
~110m
~3302p
敏感
(GB3096-2008) 1类

注:*本项目配漆、喷漆和晾干车间与最近敏感点光明村之间的最近距离约195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废气有配漆、喷漆和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木箱机加工产生的木屑粉尘及职工食堂油烟废气。根据预测,经处理后项目排放的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可达环境质量要求,对周围环境以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2)废水: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废气处理废水(含水帘除漆雾废水、碱液吸收废水和干式过滤器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只要本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厂区雨水管和废(污)水管严格区分,以防废(污)水经雨水管道进入地表水。在此基础上,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水体造成影响。
  (3)噪声:该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等离子切割机、金属带锯床、数控车床等设备运行噪声。根据预测,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北侧敏感点光明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机加工产生的金属屑、边角料、废乳化液和废润滑油,包装木箱制作产生的木材边角料,检验产生的残次品,打磨粉尘收尘,木屑粉尘收尘,焊接烟尘收尘,喷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各配件原料包装产生的包装废料及职工生活垃圾,各固废经过妥善处置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在车间设置配漆、喷漆、晾干独立隔间和独立密闭的磨光隔间,废气管道、风机等措施进行收集;喷漆废气先经水帘除漆雾把漆渣除掉,再与配漆、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光氧催化设备净化污染物,最后通过碱液吸收达标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车间负压抽风,收集的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在焊接烟尘产尘点设集气罩,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达标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在木材加工设备产尘点设集气罩,木屑粉尘收集后经布袋式除尘机处理达标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废水
  ①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实施。
  ② 新建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外排,更换频次每月1次,一年12次,更换下的废气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上虞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附近污水管网,最终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设置防振器、隔振垫等,加固加强基础,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修;选用低噪声风机,风机进出口加设消声器,对进排管道采用隔振与减振措施。
(4)固废
  ① 收集:各类固废分类收集,不得相互混合。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制度,生活垃圾与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不得混合。危险废物必须与一般废物分开收集,要根据危险废物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
  ② 暂存:设置固废暂存库,各类固废分类分区暂存。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分开堆放贮存,生产固废中的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分开堆放。应根据危险废物固有属性,包括化学反应性、毒性、易燃性、腐蚀性或其他特性,选择适合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同时对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和设计、管理运行安全防护监测都必须满足相应的特别要求。
  ③ 运输: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和数量选择适宜的运输方式。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上虞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上虞经济开发区规划、上虞区域总体规划、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技术装备较先进,满足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根据预测,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选定厂址内实施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放置地点:建设单位的门卫及办公室。公众可去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查阅,但不得带出。查阅期限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4日。
  如欲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
  建设单位:浙江明新风机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黄建良/ 13857512395
  联系地址:上虞区曹娥街道春潮路208号 邮编:312300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71-85101873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东楼1801室 邮编:310004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所在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九、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绍兴市上虞区环保局 电话:12369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4日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明新风机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4月19日